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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变更
2005-11-16 14:28  文章来源: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服务事项: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变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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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 办事程序:受理、审批
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
项目依据:外经贸贸发(2001)594号《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》
申请表格
没有申请表格可以下载!
申报资料
资料名称 是否必备
(一)资质证明材料: 必需
1、工商营业执照(复印件); 必需
2、海关对企业实施联网监管的验收合格证书; 必需
3、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(复印件)、联合年检合格记录(不包括新批准设立尚未到年检期限的企业); 必需
4、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能力证明; 必需
5、联网企业上年度加工贸易出口情况的证明材料; 必需
6、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。 必需
(二)业务申请材料: 必需
1、在联网监管模式下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; 必需
2、经营范围清单。 必需
收费标准
免费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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