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经科服务承诺制度 |
|
| 2005-10-19 15:08 文章来源:吴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、服务内容 1、境外贸易企业(办事处)初审 2、境外非贸易企业初审 3、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初审 4、劳务合作初审
二、服务标准 1、根据国务院“走出去”的战略方针,依照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,引导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国际 经济交流和合作,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,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。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,提高我市企业国际经济竞争力。 2、为减少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风险,切实保护我市企业对外投资的合法权益,须对拟投资的海外市 场进行全面考察和研究,并形成可行性报告。如与外方合营,须提供国外合营方的企业注册证书、资信材料。 3、对外投资,须由外汇管理部门对企业外汇投资的风险进行审查。 4、对外投资和劳务合作,均须征求项目举报地中国驻外经参处的意见。
三、服务程序和时限 上述四项初审项目,我科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辅导和修改工作。如申报材料齐全,三个工作日内向上 级外经局转报。
四、投诉与监督 我科的上述承诺会受到有效的监督,如果您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,可到我局监察室投诉,投诉电话: 63493322。投诉会在3天内得到答复,10日内处理完毕,如果没有及时答复,我们将向您作出解释。
五、违诺责任 我科在服务工作中给您造成不便或麻烦,将向您赔礼道歉。 如果违背承诺给您造成直接损失,由我科负责赔偿。具体事宜将根据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规定实施。 欢迎对我科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