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关于公布2007—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名单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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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6-14 13:18 文章来源: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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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外经贸贸[2007]470号
各市外经贸局、省级外经贸企业(集团): 按照《关于评选2007—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的通知》(苏外经贸贸[2007]122号)规定的有关程序,省外经贸厅开展了2007-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的评选。经过初审、复审、公示和江苏省出口名牌评审小组审议,评选出112个2007-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,现予公布。 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名单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。省外经贸厅将根据培育效果,在有效期满后对列入名单的品牌和企业进行动态调整。 特此通知。 附件:2007—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名单
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
主题词:外经贸 出口名牌 名单 通知
抄送:商务部外贸司,省科技厅,劳动保障厅,环保厅,工商局,质监局,江苏检验检疫局,南京海关,省知识产权局,进出口商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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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下载:
2007—2008年度“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”
| (摘自江苏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网站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