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联合年检各部门要求送审的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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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4-28 13:59 文章来源: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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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行政管理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手写和从工商网下载的书式年检报告书各一份)
2、企业指定的代表或都委托代理人的证明
3、《营业执照》副本
4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、批准文件的复印件。
5、年度审计报告
6、中方投资者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(复印件)
7、工商联络员证书(复印件)。
国家税务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3、资料袋封面请写明纳税人识别码和企业编码
地方税务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财政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
3、年度审计报告正本
4、年报软盘预审证明
外汇管理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外汇登记证复印件(凡是记载有登记或变更内容的页面都需要复印提供)
3、2006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
4、最近(最终)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
5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《外汇收支情况表》
6、外债签约情况表复印件(仅限借有外债的企业递交)
苏州统计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3、资料袋封面请写明纳法人码
苏州市外经贸局:
1、联合年检报告书(加盖公章)
2、最近(最终)一期验资报告复印件(全套,包括外管局证函、银行询证函)
3、《批准证书》复印件
4、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
5、发生外债转增资的企业,须递交〈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〉复印件、原外债进入的银行水单复印件、转增资董事会决议复印件、外经贸部门批复复印件。
6、发生股权转让(并购)的企业,须递交〈外方收购中方股权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情况表〉复印件、相关董事会决议复印件、外经贸部门批复复印件。
7、以无型资产出资的企业,须递交相关董事会决议复印件、外管局证明文件、无形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、外经贸部门批复复印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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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年检各部门要求送审的资料.doc | |